今天是斋月第三天。也是我第三次在国外被入室洗劫。第一次是在巴黎:房门被撬开,连浴缸都没放过……第二次是在卢旺达:连人民币都没放过……第三次,这次连球鞋都没有放过……
中午匆匆忙忙的赶回宿舍看到的已是一片狼藉,房间的们都是被暴力撬开。稍微检查了一下,凡是跟电子有关的或是稍微值钱的东西都被拿走了,还就地取材的把挂在门后的背包也拿走了,只留了一张在这里用不了的信用卡给我。已经没有心思去核对少了什么东西,我们被告知马上要去警察局做笔录。
没想到这辈子第一次进局子居然是在国外,而且级别很高——有公司法务部漂亮的阿拉伯MM陪同做笔录,虽然感觉形式上像是在审犯人,但想想他们都不能吃饭喝水,还要不停的说话做事,也就平衡了许多。整个笔录过程冗长复杂,不过根据我们在这里做项目的经验,这里的警察办我们案件的效率算是非常高了,也就花了4个多小时。
其实我觉得我还是很幸运的。三次我都不在案发现场,更幸运的是居然小偷被邻居发现报警还抓住了。不过没想到的是,警察先生会让小偷进到办公室让我们面对面指认,真怕他们以后来报复。后来听警察说才明白,原来这2个人是给我们修大门锁的人。他们留了钥匙,从大门进到院子,然后再撬开了窗户进到屋里……
做笔录的时候,室友一直不停的说:拉马丹啊,为什么拉马丹期间还有人在偷东西……我问警察象这样在斋月期间这样的行为处罚会是什么样子,他告诉我至少会5年刑罚。真不敢想象会是这么严重,居然觉得有些不忍。真的是“何苦呢,何必呢”。
明天还要去法院认领东西,希望都能完好无损。不过也没有关系了,毕竟自己还是好好的,而且不知道是经历过几次了还是怎么样,对自己这次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还是很满意的。
好人坏人哪里都有,阳光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照的到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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